第37章 备战(1 / 2)
rad2 济水两岸在入秦后第一年就显示出巨大的差距,第二年,这种差距呈现出扩大的趋势。随着各县、乡、邑廷尉的逐渐成熟,从咸阳派来的廷尉逐渐退出角色,而转任了部分乡邑的啬夫、长;亭驿系统开始在整个东郡建立起来。
邑民更加熟悉秦法,并体会到秦法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开始主动地依秦法耕种。农闲的军训更加严格,经过第一年的训练,各邑民的体质情况已经完整地呈现在大家面前,需要力量的盾牌兵、长矛兵,需要技巧的弓弩兵也被选举出来。通常,弓弩兵是伍长(上造),盾牌兵和长矛兵是前驱(公士);什长一般也是弓弩兵(簪袅),在他的身旁会配备一名盾牌兵一名长矛兵充任护卫,这两人通常是什长的子弟。的里邑,里啬夫通常是伙伴长(不更);大的邑里,里啬夫则有可能充任大夫。乡啬夫一般是官大夫,而县尉则可以充任公大夫。
这是一般士民可以接触到的层级。再往上,公乘和五大夫一般由上级单位指派,而将军则是郡守。当一个郡被全部动员时,这种以乡里为基础的组织,直接就转化成了军队的建制。如果郡、县只是依据相府的教令进行部分征发,则只需要按照教令指定的数额征发部分兵员即可。
邑民一般都在邑里进行训练,也可能在乡里进行合练。东郡的人口较多,户口达十万,这意味着最多可以征发十万士卒。除非郡遭到入侵,全民动员,才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出境作战当然不可能征发这么多人,一般百丁征一,也就是一千人。特殊情况下,可能征发一半人夫,比如出现了饥荒。
通常情况下,应征的人一般不涉及农户,通常从刑徒开始征发,而后是吏有罪、逋亡人、赘婿、商贾……依次征发,如果还不够数,则扩大到曾经当过商贾,父母、祖父母当过商贾的农户。对于秦人而言,商贾是一种低贱的行业,在户口管理上单列,称为”市籍“。当过商贾简直就是一辈子的污点,不仅自己身份低微,而儿孙也会受到牵连。
虽然征发的对象通常不涉及农户,但农户所接受的军训却是最多的。刑徒一般要服劳役,商贾没有农闲、农忙的区别,很难抽出时间来集中训练,而那些行商要外出很远的地方采购、售卖,经常不在家。有条件接受集中训练的,通常还是农户。
不过商户们接受训练的积极性很高,他们外出通常要结伴而行,对付各类地头蛇、盗贼,武力是行商的基础。商人,特别是行商,一般都需要习武练功。那些行商们只要回到家中,一般都会积极地投入军事训练。
在陶郡那边,商人一般愿意出钱雇人看家护院。但东郡这样的商户并不多。一方面,秦国推行的阡陌令让更多的人回到邑里,游民减少;另一方面,在秦亭驿系统的打击下,流民、盗贼无处躲藏,要不就被捕为刑徒,要不就流窜他乡,东郡的治安情况有明显好转。啬夫、长,甚至邑民就能很好地维护本地治安,商户一般不需要雇人看家护院。
有了东郡的支持,吕不韦下令陶郡也建立起自己的亭驿系统,并彻底推行秦法。陶郡作为穰侯魏冉的封地,归属于秦已经快四十年了。但在穰侯统治时期,魏冉并没有在陶推行秦法,而是让陶人按自己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毕竟,陶是一个商业城市,和关中这样的农业区域经济基础不同,如果强行推行秦法,有可能杀掉一只下金蛋的鸡。穰侯去世后,陶郡被周围的诸侯窥视,陶郡守必须首先组织力量守卫陶郡,推行秦法并不是当务之急。
当秦人夺取东郡后,陶郡终于和秦地接境,有了自己的后方支持,吕不韦决定在陶郡推行秦法。
阡陌令在陶郡有一定的基础,因为秦人先后向陶郡转移过一批批移民,目前陶郡的农户多是秦人,本地人一般都去经商了,毕竟,相比农业,商业工作更轻松,收入更高。陶郡以前农业并不发达,巨商富户一般不会像别的地方那样,赚了钱就去购买土地,兼营农商的大户不多;现在的农业主要是靠转移过去的秦人开垦荒地发展起来的,在秦人的治理下,靠钱买不到土地,秦人在陶郡推行阡陌令阻力不大。陶郡在当时执行的是一郡两制:对农户收取什一税,对商户逢百收一,征收商业税。一般来说,商业税的收入更大。
所谓在陶郡推行秦法,除了严格执行已经确定的按爵授田、严密乡邑组织外,主要是推行亭驿制度、集市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
亭驿制度的推行没有多少阻碍,集市制度及其配套的明码标价制度,遭到了商人的抵制,特别是那些巨商。吕不韦十分耐心,在陶郡阻碍不大的制度稳步推行,受到抵制的就暂缓,没有与商家硬抗,尽力维持陶郡的商业繁荣。亭驿制度其实是受到商家欢迎的,它便利了商业往来,使商业成本大幅下降;亭驿官吏还能通过多种经营,发家致富。很快就在陶郡推广开来。
陶郡的交通线大体上依赖水运,但亭驿系统则以陆路交通为主。陶守立即征发刑徒,沿着大河流夯筑道路,建筑亭驿。商家在长期经商过程中,自然沿大河形成了多个中转的津口,部分亭驿就设在津口附近,也为商人提供有偿服务。
集市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则遵循自愿原则。各县在县城均设立集市,商人们可以自愿进入集市经营,也可以在集市外经营。进入集市经营的,必须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大体上说,吕不韦采取的是一种“自由竞争”的方法,在陶郡提供另一种制度选择,让民众在实践中去选择更方便、更优越的制度。陶郡几十年执行的“一郡两制”,让这种自由选择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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