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七夕节(1 / 2)
大厦252627层是地产的办公室。集团还保留着林裕富时代的主业——零售业,连锁超市遍布一线城市。而林晓芙的重心全扑在房产业上,房产市场的前途光明一片,利润空间巨大,她当然不能放开这块大蛋糕。
林晓芙坐在会议大厅和一群高管围着开会。帝豪花园的销售很好,这次会议的议题是参加k市的土拍会。
正逢七月初七,中国土产的情人节,格子间的姑娘签收着鲜花巧克力,一个个笑得比三月桃花灿烂。
林晓芙坐在自己的办公室,看着一份份提案,有点头昏眼花,她甩甩头,对自己说:“大约中暑了吧?吃点霍香正气丸就好了!”
正想着吩咐吴去买盒,藿香正气丸。吴捧着一大束玫瑰花走了进来,朵朵玫瑰花,娇艳欲滴,包装的极为精巧。
吴的眉眼长的极为好看,笑起来月牙弯弯的。
“董事长,前台送来了你的鲜花快递,瞧,多美,199朵呢!”吴望着玫瑰花,一脸羡慕。
“有留下名字吗?看一下是不是雷家诚那厮?”林晓芙不屑的眼神和吴满心欢喜的眼神形成强烈的对比。
“湖心之心!”
果然是他,许恒,阴魂不散。如果所有的往事都可以重来,那遗憾这词从头而来?
“你今晚有约会吗?我是说今天收到礼物了吗?”林晓芙自己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明白女孩的心思。吴住的是几个女孩合租的房子,要是今天没收到礼物的话,会被其他同伴看不起的。如果带着这一大束捧花回去的话,会引来多少羡慕的目光?
“这花是我大学宿舍女孩送的。当年约定,每逢情人节,己婚的要给单身的送花,算是鼓励。现在我转送给你,算是鼓励你。”林晓芙望着吴微红的脸说。
“谢谢董事长!”
吴抱着一大束花回自己的办公室,引来一阵阵欢叫声。
同学微信群中闪出一大束玫瑰的图片,配文:献给我的挚爱。
林晓想着青葱岁月中自己天真的模样,甚是可笑。
刚入学时,那人整天一身球服,眉目清秀,却一脸拽酷拽酷的样子。也不知怎的,刚入学的新生就当了学生会主席,篮球场,总有他的身影,还一跃成为招蜂引蝶的校草。
一个班,近水楼台先得月,靠着帮他打饭的契机,一步步熟起来。没想到对方脸皮更厚,帮忙打饭,只是帮忙变成了理所当然,打饭成了她的任务。打了饭,不合胃口,全盘倒掉的也有。
可气的是,那时的她居然欣欣然接受这份奴役。
两人天天在一块吃饭,自然就成为同学眼中的情侣。
那夜,他忘我的在投篮,她也从自习课上翘课出逃,坐在看台上眺望风景,也偶尔看看他。
那夜,他对她说,其实你挺可爱的,特别像个妻子。
那夜,他吻了她,而她沉浸在无边的月色中幸福得迷茫。
她迷恋他什么呢?人前一副禁欲系上仙的样子,私下里却是个五谷不分,袜子永远找不到另一边的笨孩。
后来,两人租住在校后门口的弄堂里,他的缺点日益显现。灯泡不亮了,打电话找维修工,维修工不来,屋里就一直黑着。马桶堵了,永远一副惊弓之鸟的样子喊:“晓晓,晓晓,你快来!”
周末时候,她要回家住,她总是睡梦中被他的电话震醒了,电话那头永远急吼吼地喊:“我那样蓝白相间的恤在哪儿?我的帽子呢?我的袜子呢?……”
在这段爱情里,她把自己卑微成了老妈子。只得到女同学里羡慕且疑问的目光:“林晓芙何德何能能够得许大公子的青睐?豪门之梦她怎么做得这么容易?”
没有人知道,她的爸爸同样在江城赫赫有名,是的林耀途。
当然,他也有温情脉脉的一面,她喜欢沙拉布莱曼的演唱会,他去排队,她喜欢吃醉一楼的又一腿,他冒雨也会去排队。他会在周六的早上粘着她说:“咱们这周不回去好吗?”
因为他粘人的粘度如狗皮膏药,所以甩开时总要到了中午,惹得她爸总要疑惑地问:“周六上午有课吗?”
他没有带她见家长,她也没有和家里人说起他。青春期的人们总是觉得未来有无限可能,于是会大方且主动地放弃眼前,去追逐1渺渺茫茫的不可知,还自赞勇敢和远见。后来才知,有些风景不可复制,有些珍贵不可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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