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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逃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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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生活在偏远农村,是家中老大,下面还有三个弟弟。

她从懂事,喂鸡做饭捡柴禾找猪草照顾弟弟,大点儿下地干活,是地里的一把好手。

本来这时候的女子应该14、5岁出嫁。

但她爹妈是村里有名的懒汉,他们把长女留在家里当壮劳力使唤。

一直到她1八岁,才相看人家。

他们盘算着把原主卖个好价钱,没想到遇到天下大旱。

地里长不出庄稼,河道没水,老天几个月不下雨,外面的人都在逃荒。

村长组织大家一起往南方走,不然留在家就是饿死。

逃荒路上,原主挖野菜、扒树皮、抢水、掏耗子洞……

只要是能吃的,她都想方设法地弄回来。

靠着她的勤奋,一家人才算勉强活下来。

外面的日子不好过,丁父打起了别的主意,逼着原主当暗门子,换取粮食。

之后,全家人都趴她身上吸血。

等找到了适合定居的地方,这里有个大地主的独子得了痨病,要找新娘冲喜。

丁父丁母把原主卖了个好价钱。

结果新婚当天地主儿子死了。

他调查后得知原主早就不是黄花姑娘,认定她克死了儿子。

地主把原主活埋在儿子的坟里,要她世世代代伺候自己儿子。

……

今天是上岗村集合,去逃荒的日子。

丁母早上起来没看到女儿,嘴里开始不干不净地骂人。

什么不要脸的懒货,什么一身懒筋,改天给她抽抽筋。

丁母一边骂一边到处找丁萱,最后在柴屋里,看到她躺在地上。

“死丫头,真是三天不打皮痒痒了,还不滚起来!”

丁母大声呵斥道。

“娘……”

丁萱侧着脸,看向丁母,脸上全是红色痘疮。

“娘,我头晕的很,歇一会儿就起来……”

丁萱的样子把丁母吓了一跳。

她虽然是个懒婆娘,但不是个傻子。

这满是痘疮,还红红的,该不是生了什么不干净的病吧?

“孩他爹,他爹啊!”

丁母急匆匆地赶回屋里,拉着丁父过来。

“你瞧瞧,大丫头这是咋了?”

丁父定睛一看,连忙拽着丁母后退了好几步。

“你是不是莽!这是天花,大丫头出花了!”

出花?

丁母急了。

早不出晚不出,偏偏这个时候出花,她是要害死全家吗?

“那咋办?”

丁母躲在丁父后面。

夫妻俩凑一起看着十分猥琐,哪怕闺女病着,可这是天花,他们不敢上前。

“这玩意儿传人的,家里还有三个子,不能被她传了。”

丁父一咬牙,跟丁母蛐蛐了两句。

“啥?烧了?”

丁母眼睛瞪得老大。

虽然她不心疼女儿,可好歹是条活生生的命,怎么能点火烧死她呢?

“他爹,大不了把她丢家里,没吃的过两天就死了。点火烧房子,这是造孽呢……”

丁母踌躇着。

她懒归懒,但杀人的事情没做过,更别提地上躺着的是亲闺女。

“你是不是傻!这玩意儿传人!要是叫别人知道大丫头得了天花,我们都得被烧死!”

“那年张家湾的事儿你忘了?一个得天花,一村子都会染上,都会死。”

“她不死,死的就是我们!”

丁父觉得媳妇儿是头发长见识短的婆娘,这种事情上脑子不灵光。

丢下丁萱留家里,别人问起来,他们怎么说?

老丁家里就这么一个勤快人,逃荒不带上她,村里人不会怀疑?

“蠢货!”

丁父骂骂咧咧,随后出去找火。

丁母这时候也想明白了。

在一家子被拖着死,和女儿去死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大丫头,别怪爹娘,怪就怪你命不好,偏偏这时候得了天花。”

“这是你的命啊!下回投个好胎,别怪我和你爹……”

两人动手点火那叫一个麻利。

正好家里一些木柴带不走,全被他们丢了进去。

大火烧得极旺,隔老远就能看到浓烟滚滚。

本来就大旱,空气干燥得很。

赶来的村里人看到这场景也没办法,没水救不了火。

“我的大丫头啊,辛辛苦苦把你养到1八岁,没吃到你的孝敬,你就这么狠心撇下爹娘走了!”

“狗子大点儿年纪,还没婆家,就成了枉死鬼,以后连个香火也没有,这不是在我心里扎刀吗……”

丁父和丁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刚起床的三个子也傻愣愣地站着,像是被吓坏了似的。

夫妻俩说不知道火灾是怎么起来的,早上醒来柴屋就烧着了。

火太大,两人听到丁萱的声音,根本不敢进去救她。

这夫妻俩说的有鼻子有眼,又哭得伤心至极,没人怀疑他俩才是放火的真凶。

毕竟这些年大家也知道,丁萱是丁家的主要劳动力。

马上要逃荒,丁家可以不带锅不带粮,但是不会丢下这个像骡子一样给家里干活的大姑娘。

看来真的是个意外!

“行了,是她命不好。”

“你们收拾收拾,赶紧到村口集合,耽误不少事儿了。”

有人吆喝道。

丁家夫妻擦了擦眼泪,把之前收拾的东西打包好,推着独轮车,叫上了三个子。

一行五人,往村口赶去。

“爹,大姐真没了?”

丁老三回头看着家的方向。

那红艳艳的大火在空中扭曲成恶鬼的模样,叫人打心底害怕。

“没了!以后没人伺候你们了,得自己找吃的,都给我脑子灵光点儿!!”

丁父叹了口气。

看着村口逃荒的队伍,一个个携家带口推着车,他心里忽然升起一个不好的预感。

这次出门真是太不吉利了!

一大早就这么倒霉,丁萱得了天花,家里损失了主要劳动力。

希望之后的路能顺利一点儿吧!

至少能找个不缺水的肥地儿扎根下来,这样他们才不会饿死。

“走吧!”

丁萱看着远去的逃荒队伍,给自己贴了忽视符,跟在他们后面。

原主三个弟弟,老大14岁,老二10岁,老三才八岁。

别人家十几岁的男丁已经能扛事儿,地里的活计可以抵得上半个大人了。

可丁家两口子是懒汉配懒婆娘。

有他们当榜样,下面的儿子也继承了光荣传统,一个个懒得要死。

丁父推车不到一个时辰就喊累。

他让大儿子替自己一会儿,结果老大推了一会儿就不想干了,让老二接手。

别人一家齐心协力,丁家五口推三阻四。

老三年纪,不推车还能理解。

另外的两个大人加两个男孩儿,推车就像要他们老命似的。

“娘,我走不动了,你背我!”

“爹,咱们带这么多东西干啥?扔了吧……”

“唉,要是大姐在就好了——”

作为村里的奇葩,丁家人一路上闹了不少笑话。

他们叫村里人看够了热闹,也算是缓解了大家紧绷的情绪。

“走不动了,真的走不动了……村长,要走到什么时候啊,能不能歇一歇……”

丁父气喘吁吁,希望村长能找个地方歇会儿脚。

“你们不走就等死!”

村长板着脸。

“大家还要活咧,你们一家想死别拖着我们!”

“不许停,不许休息,接着往下走。”

“外面还不知道是什么光景,今天才第一天,你们谁要歇脚我不拦着!”

村里其他人自然不会像丁家五口这样废物。

越到这个时候,越是要跟着大家一起走,人多力量大,否则还不知道会遭遇什么。

看着没人等他们,丁父和丁母也没辙,咬着牙也要跟上。

逃荒路上脱离大部队的人就像待宰的羔羊,这可不是开玩笑。

不过,人的潜力是无穷的。

丁家五口在环境的逼迫下,最终还是跟上队伍,没有掉队。

等到了歇脚的地方,大家终于喘了口气,各家各户都开始掏干粮吃。

以后路上还不知道会有啥,现在自然是能省则省,一天一顿,每人分一点,总得熬下去。

丁母解开独轮车上的包裹,发现装粮食的袋子里面是一包夹杂了黄土的稻草。

饼子呢?

粮食呢?

“天杀的!谁偷了我家的粮啊!”

丁母气得嚷嚷起来。

丁父过来,仔细搜了所有包袱,他们提前准备的饼子没了,这是一家人的口粮啊!

“谁,谁偷了我的东西——”

丁父恶狠狠地扫视着周围。

他的目光最后落在不远处几个人身上,正巧他们吃的也是扎实的面饼子。

“瞧什么瞧?”

那家的男人站起来,比丁父高,比他更凶悍。

更别提他们家生的都是子,比丁家的孩子大,父子几人站在那儿像山一样。

“就你们那个懒样,一家子好吃懒做,要不是萱丫头,你们早就饿死了!”

“你家能有余粮?啊呸——”

男人咬着饼子,大口嚼着。

“没粮食还瞎嚷嚷,喊捉贼,该不是想找个冤大头跟着混饭吃吧?”

“姓丁的,再用刚才那眼神看老子,老子抠了你眼珠子!”

丁父怂了。

他转身给了丁母一个大耳瓜子。

“败家老娘们,让你收拾东西,把粮食落家里了。”

“娶你真是倒八辈子霉了,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老大、老二,跟爹去找吃的。”

丁萱从空间拿出松软香甜的面包,咬一口,喝口牛奶,美滋滋地跟着看了一路戏。

粮食是她偷的。

这烙饼的面,是原主种的麦子。

烙饼的柴,是原主砍回来的。

饼子也是她发面揉面烧火,一个个烙出来的。

凭啥给他们吃!!

丁萱一点儿负罪感都没有,路上遇到饿坏了的老人、女人和孩子,她一人发了一个饼。

救人至少得一句诚心实意的感激,丁家就是一群白眼狼。

她在山坡上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丁父和两个弟弟到处找吃的。

明处的野菜早就被人薅过一遍,三人最后在一个背阴处,找到了一些幸存的野菜。

“这能吃吗?”

丁老二嫌弃得不行。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没得挑了。

丁母很久没有下过厨,丁父去弄了一点儿水,他们把野菜丢里头胡乱煮了一下,每人分了一些。

吃第一口的时候,丁老三直接吐了出来。

又苦又涩,怎么这么难吃啊?

如今他还在挑剔,等到后面连野菜都没了,他才知道人生有多难。

丁萱远远地坠在大部队后面,天天看丁家为了弄点儿吃的绞尽脑汁。

别家准备充足,家里人也团结。

丁家人懒散了这么多年,逃荒完全是要了他们的命。

每天走几十里,本来就是非常消耗体力的事情,更别提肚子空落落的,越发折磨人。

在生活的逼迫下,丁老大学会了抢水,丁老二和老三也能分辨哪种菜能吃,什么不能吃。

几人脚下早就磨起了血泡,每天赶路脚底板像针扎一样疼。

可是他们不敢停,更不敢掉队。

只因为一次找食物的时候,丁父看到了一些血糊糊的骨头架子,模样像个人。

这种会叫人做噩梦的场景让丁家人清醒地认识到逃荒的路上有多可怕。

所以就算爬,他们也要跟着村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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