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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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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12月,田地里的农活,基本上都收尾了。

从八月份开始,经过近四个月的时间,以黄晚晴的家为中心,周围八座新房陆续盖了起来的。

其中,就数宋长武和宋长贵俩兄弟的房子,盖得最快!

一是宋长贵在镇上租下了新场地,已经把村里养的猪都转移到了镇上来养,着急赶紧把新房盖好,方便入住和囤放饲料。

二是宋长武经过几个月的试用期,在熟练掌握开车技术后,工作已经转正了,每个月拿回家的工资都惊人的丰厚,盖房子不愁钱。

所以,十一月底,宋长贵就从亲娘家的客房,搬进了自己的新家。

高考前一天,黄晚晴把家里的钥匙交给了宋长贵,并且细心叮嘱道:“我陪凤娇去县城参加高考,未来三天都会住在县城不回来,你好好看家,记得喂养家里的鸡鸭兔子。”

“尤其是要记得,按时给黑做饭吃!黑正在长身体,胃口好,不能饿着它!”

宋长贵接过钥匙,认真地点头,“行,我会的!”

他一抬头,看见拿着行李的妹妹身边,还跟着那两只“跟屁虫”叽叽喳喳,就跟贴身保镖似的。不远处,赵晓兰和黄冬梅俩人,手里拎着包,也在嘀嘀咕咕,不禁有些怔愣,“妈,你们这么多人都住到县城去?那大姐家也不大,能住的下吗?”

黄晚晴顺着四儿子的目光望过去,然后笑着解释道:“放心,你赵婶和冬梅嫂子都不去,就我带她们三个去!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这次也不住你大姐家。”

“人多太吵,不仅三个考生休息不好,连带着你大姐和姐夫的生活作息都会被打乱。想来想去,还是花点钱,住到县城的招待所去,介绍信都已经提前开好了!”

宋长贵听完,点头表示赞同,“嗯,还是这样更利索省事!”

安排好家里的事情后,黄晚晴就带着三个考生出发了,直奔县城。这一次定的招待所,是秦二柱特意帮着选的地方,比较高级,提前预留了两个标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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