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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天要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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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芬那张满是刻薄相的老脸,撇了撇嘴,唾沫星子飞溅。

“还有脸恶人先告状?”

“哼!警察来了,多半也得先处理你这种害人精!”

至于何立平跟杜美兰,也听到林北报警了。

但他们更加没放在心上。

连理都没理。

继续做着自己的事——砸音响!

林北报警之后,就在那边冷眼旁观。

也不再劝阻了。

反正……

这家人作死已经到头了。

现在看来,或许可以很顺利地把这个事情彻底解决掉。

首先,自然就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这个罪名很简单,公民的住宅权是受法律保护而不受侵犯的,如果有人强行闯入,那么就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

当然了,刑事罪名,要想成立肯定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而何立平这三人,不但是不顾林北的阻拦强行闯入,也不听他的驱逐而离开,而且更关键的是啥?

是他们非法闯入之后,还对林北进行了辱骂、威胁,甚至是毁坏林北的个人财物。

这显然是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罪名成立,可以说是板上钉钉。

除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之外,便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指的是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

“数额巨大”指的则是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0元以上。

换言之。

你给人造成财物损失超过5000元,就可以刑事立案。

如果造成的财物损失超过50000元……

那就不是刑事立案这么简单,而是已经达到了“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量刑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简单来说,

故意毁坏财物罪这个罪名的量刑,是跟毁坏的财物价值,直接挂钩的。

价值越高,就越刑!

封顶七年不愁吃穿。

而何立平的行为……

这么说吧,骨传导音响倒是不算贵,一个也就几百块钱。

真正值钱的玩意儿,是林北的那一套私人订制的餐桌餐椅。

整套下来,价值超过10个。

而且由于是订制的,如果出现一些破损,想要修复,非常麻烦,也非常贵。

就何立平在桌子上踩来踩去,又把餐椅搬到餐桌上,爬上爬下的……

估摸着造成的损失不会。

光这套餐桌餐椅的经济损失,估摸着就能够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巨大”标准。

此外,

林北家里的茶几、床单等,也都挺值钱。

而且何立平暴力破坏骨传导音响的过程中,也难以避免的,把天花板给损坏了,重新装修或者修复,也得花钱。

林北心里随便算了笔账,就这么一会儿,自己蒙受的经济损失,已经不下于六位数。

刑啊。

这是真的很刑啊。

哼!

现在砸得爽快,叫嚷得嚣张。

我倒要看看,待会儿警察来了,你们知道后果了,哭不哭!

天要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狂吧,

尽情地狂吧。

很快,你们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林北双眼眯起,目光冰寒。

现在,就等警察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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