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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一家三口共用一个脑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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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北目光一冷。

在擀面杖打过来之前,瞬间抬起右腿,猛地一个前蹬。

“砰!”

再次命中李东强的肚子。

直接将其踢得近乎是倒飞出去。

双膝重重地砸在地上。

疼!

李东强这会儿完全没别的,就是疼。

疼得他都抽抽了。

抱着膝盖,蜷缩在地上,疼得直打滚,“嗷嗷”地叫着。

满头大汗。

林北抱着胳膊在旁边冷眼看着。

这能怪谁?

那棍子放那边没收走,他就真敢拿啊?

拿起来,还真敢打啊?

打就打吧,你特么还打不过

那你说这咋整?

结果也看到了,就是直接被干趴下。

而且这种情况,也是完美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对方先动手,林北为了自卫,被迫还击。

还击的时机恰到好处,不早不晚,正好是在对方攻击的那一刻。

而且,还击的力度也刚刚好,没有超出必要尺度。

这,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

其实,在实务中正当防卫是很难认定的。

还手早了,晚了,或者下手过重了,都可能变成互殴,或者防卫过当

林北记得之前在上看到过一个段子。

当坏人拿刀对着你时,你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尚未开始”;

当坏人的刀插入你的身体后,你仍然不能反击,因为伤害“自动停止”;

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还是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实施完毕”

那么怎么样才算“正当防卫”呢?

答:

在坏人拿刀刺向你时,就在那电光火石之间,间不容发之际,你出手如风,拳变掌,掌变指,三指陡然扣中对方内关、神门、大凌三处腕部要穴,指力轻催处倒转对方长刀,轻轻送入对方体内诸处要穴,一刀毙敌。

这个虽然只是个段子,但也足以体现出,在实务中“正当防卫”的认定是何等的困难。

大多数时候,你以为的正当防卫,其实是防卫过当。

又或者,你以为的正当防卫,其实是互殴。

那就变成各打五十大板,甚至你的责任还更大。

但林北显然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因为他早就向罗大状请教过关于正当防卫的相关法律规定。

而罗大状,主要结合《最高院关于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掰开了揉碎了,把正当防卫给林北一次性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即便是法律基础比较差的林北,也是一听就懂,一听就会。

而且,

罗大状还发散思维,结合林北的性格特点,特意给他讲解了进阶内容——

如何利用正当防卫合理合法的反制敌人。

及格线:利用正当防卫击退敌人,保护自己。

优秀线:利用正当防卫“反杀”敌人,不但保护了自己,还能把对方送进医院。

满分线:利用正当防卫“反杀”敌人,保护自己,把敌人送进医院,这还不算完,等对方出院之后还得上法院!

林北这回,几乎能达到满分。

就算不是满分,至少也能在95分以上。

因为以李东强的情况,故意伤人(未遂),再加上他伤害的还是与自己案子有关的被害人,这就有妨碍司法公正的嫌疑,再再加上,李东强现在正处于取保候审的特殊时期。

干出这种事情来,那没说的,肯定是要送回看守所的啊。

只能说这人是真的蠢到家了。

不,

更准确的说,应该是这一家三口,都特么蠢到家了。

三个人大概共用一个脑子,而且还是毫无褶皱,光滑到反光的脑子,就是僵尸掰开了,都得骂一声“电信诈骗”,然后骂骂咧咧失望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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