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94章 一路向北(2 / 2)

加入书签

在她旁边还有个年纪差不多,胖胖的,头发有点少的女人。

林北认出来了,这两个女的,就是他上一单送的乘客。

听她们俩在车上说的话,估计都是老师。

见女人走过来,林北降下车窗。

“你手机落下了?”

女人伸出手勾了勾手指:“废话!赶紧把手机给我!”

林北拿出手机。

但并不是女人的,而是自己的。

露出收款码。

“20,谢谢。”

女人顿时露出诧异的表情。

“你什么意思?”

林北道:“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我给你送手机,你给我报销路费,20块啊,扫码吧。或者有现金的话,也可以。”

女人皱眉道:“我手机在你手里啊,我怎么给你扫码!”

林北扬了扬下巴,“你刚才能借朋友的手机打电话,现在也可以借手机扫码付钱啊。”

反正不给钱,林北是不会把手机还给她的。

二十块,钱很少。

别说林北现在发达了,就算是他没有系统的时候,也不是特别看重。

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林北又不是她爹,凭什么替她的失误买单?

既然说好了二十块送手机,那这个钱,就必须拿到。

林北开出租车这么久,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人,其中有不少奇葩,这女的一看就是那种很可能出尔反尔,拿到手机就赖账的货色。

说白了,林北不信任她。

女人生气道:“那是我的手机,你凭什么不给我!就让你送一下手机,你也好意思要钱?”

果然!

刚才打电话时,听她那语气,就知道不是个好打交道的。

这不,真的想赖账。

活不起的到底是谁啊?

林北淡淡道:“刚才说好了的,我开车过来不用费油?我耽误这些时间不能接客,不会影响我的收入?只要20块,已经很少了。”

“我有的是钱!但我告诉你,这钱我就是拿去买火腿肠喂狗,我都不会给你!”女人白眼一翻,抱着胳膊道:“你最好赶紧把手机给我,要不我打电话报警抓你!”

草!

惯的毛病。

林北完全失去了跟这女的多费口舌的兴趣。

直接升起车窗,一脚油门。

“嗡!”

开车走人。

后视镜看到那女的在路边气得直跳脚,嘴巴大张大合,不用听也知道骂得很难听。

林北咧嘴一笑。

傻逼!

当然,这手机林北肯定不能据为己有。

民法典规定了,拾得他人遗失物的时候,是有返还义务和保管义务的,如果不返还,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损毁、灭失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换句话说,乘客遗留在车上的东西,林北就负有代为保管的义务,以及归还失主的义务。

不能据为己有,也不能丢掉。

否则就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得给那女的赔钱。

但是吧,返还义务里有具体的说明返还方式,其中就包括了“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并不一定非得送到失主手里。

所以林北的打算,已经非常清楚了。

你不是不愿意出二十块辛苦费么,那你就准备好跑得更远去拿手机吧!

反正林北闲的没事儿干。

“啪!”

把“暂停载客”的牌子竖起来。

关闭络接单。

打开歌曲播放。

然后林北开车,听着音乐,一路向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