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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半夏曲番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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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苏合衣

霜铃宫被覆灭这件事,是江湖近些年来出现的唯一一件大事。

众人茶余饭后总爱说道此事,并对此乐此不疲,津津有味,这些人一边说着,一边悟出各种大道理。

比如说姑娘家要学好音乐,跳好舞,这样才会吸引像苏合衣这样的男子关注。

当然,上面的这个道理都是一些妇人家说出来的。

当初众人知道苏合衣极为宠爱乐姬苏雅的时候,不少倾慕苏合衣的江湖女子便放下了手中刀剑,转而学习各种乐艺乐理去了,

这样的消息在山下城中传开,众人便想:连武刀弄枪的女汉子都知道要学习乐艺乐理,我们这样温柔的姑娘也应该不落人后才是。城的消息传到了其它的地方,也引起了其他城中众人同样的心里想法。

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在当时的社会,一股学习乐艺乐理的潮流之风瞬间席卷全国。

而说来也怪,自从这学乐之风掀起之后,社会人民素质普遍提高了不少,不仅带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国民收入的提高,还顺带解决了不少社会问题,如,夫妻问题,婆媳问题,婚姻问题等。

而在江南,这种学乐之风更是盛行,大街巷每隔几米便有一间乐坊,丝竹管弦之声从不间断,而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合欢阁。

合欢阁的曲子以婉转悠扬,清澈悦耳闻名,比起其它坊间的缠绵琴声,哀怨笛声好了不知道多少倍,因此合欢阁每日客人爆满,生意火爆的不行。

而江南又是四面八方游子商人客旅流量最多的地方,一来二去,合欢阁的名声便打了出去。

凡是来这里的人,不进合欢阁听一首曲儿,那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到过江南。

而今日,合欢阁的生意也同往常一般无二。

“今日可是阿眠姑娘弹曲的日子,可一定不能错过了啊。”

“是啊,这阿眠姑娘的乐艺大家都是知道的,那可是只因天上有,人间几回闻啊。”

“是啊,是啊。”

一楼的客人议论声传进了二楼的包厢里,其中一间包厢,显得尤为特别。

天字一号包厢作为合欢阁的贵宾廂,一年难得开一回,今儿个,却迎来了它的客人。

装修的清致淡雅的房间,徐徐缭绕着淡白色的烟雾,明明此刻还是春季,但是整个厢房却弥漫着一股清冽的莲子香味。

倚在美人塌上的男子气质出尘,白雪衣袍自榻间滑下,宛如月华流光。

莹白的骨指握着白瓷酒杯,轻轻地递往凉薄的唇边,面容温润雅致,像是一块暖玉,偏生墨玉般的眸子里半分笑意都没有,冷漠孤清的很。

站在男子半米出的坊主神色惶恐,毕恭毕敬,眼角余光时刻关注着这位男子的动态,只觉这男子安静地像是一座完美的雕塑,又好似出神入定的完美谪仙,美的不似凡尘之人。

直到外面外面的吵闹声突然安静了下来,悠悠传来清冽悠扬的琵琶声。

不知是不是错觉,坊主只觉得这位年轻人的喝酒的动作突然僵了三分,还没等他缓过神来,那依靠在美人榻上的男子就凛然起身。

衣袍翻扬,刮来一阵清冽的莲子清香。

这位年轻人撩帘外看,视线定格在下方的舞台上,原本冲动的背影却在下一瞬变得孤寂冷漠。

好像无意间闯入了苍茫无尽连绵的雪峰,站在高处,身影立于白茫茫之中,油然而生的一种孤廖之感。

“她叫什么名字?”

男子开口,声音有着寒玉一般的质感,听起来温温润润,却带着透骨的凉意。

“回东家,她叫阿眠,三年前来的。”

三年,原来已经过去三年了。

年轻人垂下眼眸,明明内心思绪万千,偏生话语出口不带任何情绪,

“我要见她。”

“……是,东家。”

今天又是阿眠上台演出的日子,虽然这首曲子自己已经反复练了很久,可还是担心会出错。

但好在今天万事大吉,顺顺利利,阿眠甚是开心,正准备退回后台去,就见坊主急冲冲地跑过来,说东家要见自己。

坊主口中的东家,就是合欢阁的幕后大老板,这是合欢阁人尽皆知的事。

这位东家,姓苏,和她认识的一个人姓一样。

阿眠紧张地跟在坊主的后面,进了天字一号包厢,首先感受到的便是一股沁人心脾的莲子清香,这让阿眠觉得有些熟悉。

坊主领着阿眠走向里间十步,最终停留在一张美人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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