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5章 农村那点事(2 / 2)
我记得有一年,县里扶持大家种植刺梨果,说这是扶贫项目。后来来了一个大老板,和镇里合作,要租用我们对面的那一片山,租用的价格是每亩二十元一年,要一口气租五十年。
身为律师的我,这个时候怎么可能袖手旁观,而且有部分也有我家的山林和田地呢。那时候咱肯定是没有当上律师,但也是法律专业出来的吧。
大公司的老板和镇里的一些人挨家挨户的逼着所有人签署合同,说是强制性的,不签署不行。于是,村里一百五十多户人家,一共签署了一百五十家。剩下两户人家,一户就是我家,还有一户是金家的一个哥哥。老一辈都说金官二姓,不分彼此。所以,金家和官家在我们萝卜寨其实就和一家人一样的。所以,我称呼那个人是哥哥是完全没错的。
我第一个反对,并且还和对方的律师交锋了。那时候我还在北京,并没有回家来,只是嘱咐父亲无论如何都不能签署合同。就算我把地放在那里也是自己的事,犯不着为了那二十元一年的钱而把自己的土地租出去五十年。到了五十年后,恐怕那土地早就不是自己家的了。
更要命的是,合同上面写了如果合同到期,土地上有附着物,比如建筑物等等,属于租用一方。其实变相的就说明了,到期了,有建筑物的,不拆除,那地方永远都属于他的,等于就是变相的把土地永远的归为他所有。
这样的霸王条约,说实话,我是不可能接受的。最后,父亲按照我的意思拒绝了签署合同。
结果呢,村委会威胁我父亲,说要是不签署,你们精准扶贫户的惠民政策就要撤掉,而且以后不准在这家刺梨果公司上班等等。
好家伙,听到这话,我是火冒三丈,直接就对村委会说,如果强制签署合同,我便将村委会所有人全部告上法院。这帮人还是很害怕的,知道官家有人,还是即将出来的律师,于是就作罢。
接着,村里人都知道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后,便纷纷撕毁了合约。结果可想而知,这个项目便没有完成。于是,村委会便将我纳入了黑名单中。
黑名单我倒是不怕,我怕的是这些人会变本加厉的吞噬老百姓的合法权利。就好比这次甲四村,村长就敢私自将土地贩卖给外面的人,这得多大的罪名。
话说回来了,兰友全虽然是个胆鬼,当然了,村里的人其实都胆怕事,都是本本分分的农民,谁也不想惹事。但一时间祖祖辈辈留下来的土地就这么给易手了,土地证上,这块地已经不属于自己家的,想想还是可气的。于是,就算是胆,也要为了这些命根子搏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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